2022/01/28
(大安居服)111年01月大安居服中心電子報
親愛的托育人員大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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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來函說明,近日境外入境新冠疫情風險提高,請托育人員配合防疫規定如下:
所有托育人員皆應完成完整接種COVID-19疫苗2劑且滿14天。
新進托育人員於首次提供托育服務前,倘未完整接種2劑疫苗且未滿14天,務必提供自費3日內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或PCR檢驗陰性證明,告知家長並回報中心。
倘托育人員曾為COVID-19確診個案,且持有3個月內由衛生機關開立之解除隔離通知書者:
可暫免檢具COVID-19疫苗接種證明,惟應於解除隔離滿3個月後,儘速完整接種COVID-19疫苗。
新進人員應於首次服務前,提供自費3日內PCR檢驗陰性證明。
倘托育人員經醫師評估且開立不建議施打COVID-19疫苗證明或個人因素無法施打者:
須每週1次自費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或PCR檢驗陰性後,始得提供服務,並告知家長及回報中心。
新進托育人員應於首次服務前,增加1次自費3日內PCR檢驗陰性證明。
臺北市【收托中】但未施打2劑之居家托育人員,請留意下列事項:
每週快篩一次請托育人員務必告知中心篩檢結果。
請托育人員務必於開始托育前告知家長,中心將會以電訪向家長確認。
大安區居家托育服務中心關心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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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來函說明,近日境外入境新冠疫情風險提高,請托育人員配合防疫規定如下:
所有托育人員皆應完成完整接種COVID-19疫苗2劑且滿14天。
新進托育人員於首次提供托育服務前,倘未完整接種2劑疫苗且未滿14天,務必提供自費3日內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或PCR檢驗陰性證明,告知家長並回報中心。
倘托育人員曾為COVID-19確診個案,且持有3個月內由衛生機關開立之解除隔離通知書者:
可暫免檢具COVID-19疫苗接種證明,惟應於解除隔離滿3個月後,儘速完整接種COVID-19疫苗。
新進人員應於首次服務前,提供自費3日內PCR檢驗陰性證明。
倘托育人員經醫師評估且開立不建議施打COVID-19疫苗證明或個人因素無法施打者:
須每週1次自費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或PCR檢驗陰性後,始得提供服務,並告知家長及回報中心。
新進托育人員應於首次服務前,增加1次自費3日內PCR檢驗陰性證明。
臺北市【收托中】但未施打2劑之居家托育人員,請留意下列事項:
每週快篩一次請托育人員務必告知中心篩檢結果。
請托育人員務必於開始托育前告知家長,中心將會以電訪向家長確認。
大安區居家托育服務中心關心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