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關於我們
我要找保母
培訓課程
在職訓練課程
進修園地
托育人員專區
家長專區
會員聯誼
活動訊息
最新消息
好站連結
文件下載
聯絡我們
人才招募
Facebook專頁
2019/09/09

新北市居家式托育服務收退費項目及基準

 
新北市居家式托育服務收退費項目及基準
104年8月28日新北府社兒托字第1041596942號函公告
106年8月30日新北府社兒托字第1061655571號函修正公告
108年8月27日新北府社兒托字第1081467243號函修正公告
壹、 收費
一、 收費項目:
(一) 收費項目:托育費(托育人員照顧服務費用)、副食品費。
(二) 得約定收費項目:年節禮金或禮品、年終獎金。
二、 收費基準:
(一) 收費基準以月為單位,每週收托5天。
(二) 本府公告日間托育(以每日收托10小時為原則,每日收托時數較10小時增加或減少1小時,每月托育費建議可酌增或酌減新臺幣1,000元整)及全日托育(每日收托超過16小時)之托育費金額。
三、 托育費金額:
序號 行政區 日間托育金額 全日托育金額
1 永和 ≦17,500 ≦25,800
2 新店 ≦17,500 ≦25,800
3 汐止 ≦17,500 ≦25,800
4 板橋 ≦16,500 ≦25,800
5 中和 ≦16,500 ≦25,800
6 土城 ≦16,500 ≦25,800
7 林口 ≦16,500 ≦25,800
8 泰山 ≦16,500 ≦25,800
9 三重 ≦16,500 ≦25,800
10 蘆洲 ≦16,500 ≦25,800
11 新莊 ≦16,500 ≦25,800
12 三峽 ≦16,500 ≦25,800
13 樹林 ≦16,500 ≦24,700
14 淡水 ≦16,500 ≦24,700
15 八里 ≦15,500 ≦23,700
16 鶯歌 ≦15,500 ≦23,700
17 五股 ≦15,500 ≦23,700
18 深坑 ≦15,500 ≦23,700
19 三芝 ≦15,500 ≦23,700
20 金山 ≦15,500 ≦23,700
21 瑞芳 ≦15,500 ≦23,700
22 平溪 ≦15,500 ≦23,700
23 雙溪 ≦15,500 ≦23,700
24 貢寮 ≦15,500 ≦23,700
25 坪林 ≦15,500 ≦23,700
26 烏來 ≦15,500 ≦23,700
27 石碇 ≦15,500 ≦23,700
28 萬里 ≦15,500 ≦23,700
29 石門 ≦15,500 ≦23,700
 
貳、 退費基準
一、 退費項目 托育費 。
二、 退費基準天數定義 1 個月以 30 天 計算   退費金額= 1 個月月費金額 /30天*未托育天數。
三、 任一方欲終止托育契約時,應於一個月前通知他方。但可歸責他方之事由而終止契約者,不在此限。若未依約預告則不得要求退費。
         終止托育按未托育天數依比例退還托育費。
四、 幼兒請假退費之日期計算,依幼兒實際請假日數依比例退還托育費 。
五、 托育契約有另行約定者,依托育契約內容退費。

參、 其他
本收退費項目及基準自公告日起生效,適用於生效日後新收托幼兒簽訂之托育契約生效日前簽訂之托育契約應按原契約托育費用履行相關權利義務 。
註:相關法法規定
(一)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26 條第 5 項規定:「 第1項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之收托人數、登記、輔導、管理、撤銷與廢止登記、收退費規定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二)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第 2 0 條規定:「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依本法第 25 條第 3 項之規定 審酌轄內物價指數、當地區最近 2 年托育人員服務登記收費情形,依托育服務收托方式 分區訂定托育服務收退費項目及基準,並定期公告。 」
(三)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90 條第 5 項規定:「 違反第 26 條第 4 項規定,或依第5 項所定辦 法有關收托人數、登記或輔導結果列入應改善而屆期未改善之規定者,處新臺幣 6 千元以上 3 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其情節重大或經處罰 3 次後仍未改善者,得廢止其登記。 」
(四)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第 5 條第 5 款規定 :「 托育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五、任意收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訂定之收退費項目以外之費用。」

https://www.sw.ntpc.gov.tw/userfiles/1102400/files/%E6%96%B0%E5%8C%97%E5%B8%82%E5%B1%85%E5%AE%B6%E5%BC%8F%E6%89%98%E8%82%B2%E6%9C%8D%E5%8B%99%E6%94%B6%E9%80%80%E8%B2%BB%E9%A0%85%E7%9B%AE%E5%8F%8A%E5%9F%BA%E6%BA%96.pdf
Top